| 竞价编号:JTTY-202307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 | ||||||
| 竞价内容:石灰石粉 | 询价人 | 于英杰 | 联系方式 | 15148164366 | ||||
| 【重要声明】 | ||||||||
| 1、公开竞价是赤峰金通铜业为规范自主采购管理,推进阳光操作而采取的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性物资以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部分物资采购。 | ||||||||
| 2、金通铜业竞价开标在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竞价投标人可到现场观摩开标过程并接受答疑。 | ||||||||
| 3、中标结果仅直接通知到竞价中标人,并在赤峰金通铜业官网发布中标公告。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竞价投标人可向投标受理人金通铜业纪委提出书面异议。 | ||||||||
| 4、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签订并履行合同;若违约,按《金通公司黑名单管理制度》处理。 | ||||||||
| 5、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将列入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
| 【竞价须知】 | ||||||||
| 竞价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价须知》(请点击查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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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竞价投标人制作、推送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以及发现竞价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导致被判定为投标作废的后果,由竞价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关报价函、委托书附件如下,请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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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金通铜业公开竞价报价函》(请点击查阅)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一、竞价内容 | ||||||||
| 序号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 1 | 石灰石粉 | 吨 | 约4500T | 按需交货 | CaCO3≥90%,罐装白色粉末状,颗粒度325目以上(通过率90%) | 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合同执行期限: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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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公开竞价投标商报价,可以接受投标商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价,公开竞价专用收件邮箱账号:jttyztb@163.com (有任何疑问,请致电询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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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1)报价单须为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以邮件附件形式推送,不接收其它可编辑格式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2)邮件主题栏中内容格式须为:“截止时间**年**月**日”+“竞价编号”+“报价单位简称”; 3)投标人报价函和其它资料须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作为邮件附件,附件名格式须为:“竞价编号”和“报价单位简称”; 4)同一竞价内容,只允许投标人发一次邮件投标,若更改报价,投标人应及时撤回错误报价邮件,若无法撤回,须在最终报价函中盖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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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关要求 |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或经销商,无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和违约历史;送货车辆每车必须携带供方厂内出具的出库单和质检报告。 | ||||||||
| 2、扣款方式:(买方按每车次进行化验结算)。 | ||||||||
| ①当CaCO3含量大于等于90%时,按基准价结算。 | ||||||||
| ②88%≤CaCO3<90%时,每下降1%在基准价基础上扣减5元/吨,不足1%按照1%计算。 | ||||||||
| ③86%≤CaCO3<88%时,每下降1%扣减10元/吨,不足1%按照1%计算。 | ||||||||
| ④84%≤CaCO3<86%时,每下降1%扣减15元/吨,不足1%按照1%计算。 | ||||||||
| ⑤当CaCO3含量小于84%时,已达不到买方最低使用标准;由于化验数据存在滞后性,造成买方已使用无法退回,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置该批货物;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扣款4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采购,所产生的的价差及其他费用,由卖方承担。 | ||||||||
| ⑥石灰石粉除白色之外,不得有其他颜色。如有其他颜色掺杂,买方有权不予结算,不予退货。 | ||||||||
| ⑦CaCO3扣款按照化验品位区间分档梯次扣款;卖方需提前自行化验,CaCO3及颜色均合格后送货到厂,如不符合以上规定,卖方同意买方所有处理意见。 | ||||||||
| 3、投标人报价及交货方式:报价含13%增值税,免费送货到赤峰市元宝山区马林铜产业园区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 | ||||||||
| 4、包装与运输要求:包装适合本竞价货物的运输及装卸。免费运输,包装物不回收。 | ||||||||
| 5、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买方在每月上旬根据上月已发生货量和双方确认的价格制作结算单,双方确认此结算单后卖方为买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一票制)。买方依据卖方发票金额在每月中旬向卖方支付相应货款。(电汇或承兑) | ||||||||
| 6、投标保证金:5万元(汇款备注具体物料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将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退回,中标后选择弃标,则保证金不予退回。开标日我司未查到收款信息的报价单作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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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10419401581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54002160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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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履约保证金:10万元(中标后5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5万元在货款中扣除) | ||||||||
| 8、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本询价表有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应明确偏离原因,是否完全替代。其他偏离在报价表中予以说明。 | ||||||||
| 9、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
| 1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10日内,同等价格水平下,交货期短优先。 | ||||||||
| 11、需提供报价单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一份,付款方式及技术方案不响应均有可能导致投标报价被否决。 | ||||||||
| 12、化工物资价格波动较大,请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后,价格仍然继续上涨,买方不接受卖方提出的任何要求。卖方应按照买方需求送货,如影响买方生产安全或因卖方货物原因影响买方后续产出物料品质不合格,造成买方无法销售,卖方同意买方所有处理结果,如卖方不同意买方处理结果,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覆盖买方的经济损失,卖方应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继续赔偿,并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 ||||||||
| 三、投标受理时间 | ||||||||
| 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期间。 | ||||||||
| 四、投标受理人 | ||||||||
| 名 称: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 | ||||||||
|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马林街道--赤峰金通铜业综合办公楼1109室对面竞价投标箱(只有顺丰快递可以送达)。 | ||||||||
| 注 意:投标人报价可自行送达赤峰金通铜业投标地址,或顺丰快递寄送报价文件(快递外包装须注明竞价编号及名称)。 | ||||||||